180辆超标车被查封7人被刑拘!
马克思这句话体现了商人除了务实与趋利的特性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
。近日,北京发生的两起案件就再次印证了这一经典的观点,只不过今天案例中的几个商人都是以悲剧收尾。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依据线索通过一定的调查走访发现,一个以雎某为核心的供销伪劣电瓶车团伙浮出水面,雎某从上家王某(女,35岁)、赵某(男,35岁)夫妇处购买违规电瓶车,后雇佣刘某、陶某等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和二手交易买卖平台发布有关信息,然后通过私信将提车交易地点发给买家,买家选定车辆后通过现场扫码转账方式来进行收款。
7名嫌疑人对自己销售伪劣电瓶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雎某等7名嫌疑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北京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二
3月19日,北京丰台交通支队会同丰台区城管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公安分局刑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在丰台区王佐镇和西罗园街道辖区查获两家违法租售拼改装电瓶车门店,并在现场发现了伪造的电瓶车牌照和行驶证。
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利用两台打码机将假行驶证上登记的车架号印刻到车身上,使之配套,以假乱真。车辆主要售卖对象是外卖员,还有少数有拉货需求的装修工和送水工,车辆对外售价为一两千元不等。
对两家销售门店的处理将根据第三方质检机构的鉴别判定的结果做出下一步处理。现场发现的伪造车牌和行驶证等问题,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侦办。
顶风作案要不得,只会让非法买卖变成“赔本的买卖”。切勿贪图小利,违法牟利,最后触犯了刑法更是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合法经营意味着在经营过程中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不触碰法律红线。造假售假、假冒伪劣等行为虽然带来一时的利益,但一旦曝光,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